一民之軌野崇,莫如法称开。厲官威名,退淫殆乓梨,止詐偽鳖轰,莫如刑。刑重扶镀,則不敢以貴易賤脆霎;法審,則上尊而不侵狈惫。摘自先秦韓非的《韓非子·有度》
解釋:統(tǒng)一人們的行為規(guī)范睛蛛,沒有比法律更好的;整飭官吏胧谈,威懾民眾忆肾,消除荒淫怠惰的行為,禁止欺詐虛偽的風(fēng)氣菱肖,沒有比用刑更好的客冈。刑罰重,低賤的人就不敢侵犯高貴的人稳强;法律嚴(yán)场仲,君主就受人尊重而不被侵凌。
韓非 : 韓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(約公元前281年),卒于秦王政十四年(公元前233年)褒繁,韓非為韓國公子(即國君之子)亦鳞,漢族,戰(zhàn)國末期韓國人(今河南省新鄭)。師從荀子燕差,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